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读
接待单位安排交通、用餐需交费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解答》中明确,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同样,由接待单位提供市内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也应当在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
十远郊区县参会不报住宿伙食
《解答》中明确,中央在京单位工作人员到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和延庆县十个远郊区县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远郊区县开展其他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
但是,若是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销。
按照规定,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报销。
乘车超12小时可申请软卧
对于出差人员到常驻地以外出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明确限定了交通工具的等级,即使是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原则上也只能乘坐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不过,昨日的解答中提出了特殊情况:在晚8时至次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卧,按照软卧车票报销。
但是,符合乘坐火车软卧条件而改乘软座的,不给予补助。
出差不要求入住定点饭店
《解答》还明确,新修订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不要求出差人员必须入住定点饭店,从2015年起,财政部也不再组织招标采购出差的定点饭店。
同时,由于新办法实行分地区按级别制定每人每天住宿费开支标准,在规定标准之内出差人员可以自行选择与其级别相适应的房间类型,对司局级以下2人住1间房不再作硬性规定。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总额包干办法适用于司(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副部长以上干部及随行一人在各自的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控制数。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总额包干办法:
(一)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
(二)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和各种训练班的人员;
(三)各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执行特殊任务的出差人员。第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项目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住宿费标准(元)
等级标准交通一般深圳、珠海、厦门、
职务 工具地区汕头市和海南省中央国家机 软一一按
关副部长, 席等等实
以及相当职 车舱舱报50 70
务的人员 位位销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
局)长,以及相当职务
人员。被聘任或任命为
中央和省级机关的部正
副总工程师,局总工程 软二普按
师,高等学校教授,科
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 席等通实
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
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 车舱舱报30 40
;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
之和在180元(六类 位位销
工资区)以上的高级工
程师,高级经济师,高
级会计师,副教授,副
研究员,副主任医师,
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
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硬三普按
其余人员席等通实
车舱舱报20 30
位位销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三)工资制度改革前原行政十四级,高教、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之一至五)六级,文艺、卫生七级以上人员;按照国务院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调整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的起点工资标准前,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为160元(六类工资区,下同),现工资标准尚未达到180元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第四条 住宿费开支办法
(一)实行住宿费定额包干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按规定的包干标准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包干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低于规定的包干标准的部分,按50%发给个人。
住宿费实行包干办法后,住宿费收据作为原始凭证交单位财务部门备查。对接待单位有意少收宿费而留有节余的,不发给个人。
(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省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可凭车船票据按规定的一般地区住宿费包干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人员由接等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第五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四)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不含副部长级干部及随行一人),一般每人每天可发市内交通费2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市内交通费。
财政部制发《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的通知
第一条 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并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节约奖励,超支不补的办法。总额包干办法适用于司(局)长及其以下人员,副部长以上干部及随行一人在各自的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
实行总额包干办法后,各单位对出差人员要定任务,定人数,定地点,定时间,定包干费用控制数。如因特殊情况,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定计划天数的,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否则,对其超过天数的费用,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下列出差人员不实行总额包干办法:
(一)到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
(二)到外地参加会议(不包括订货一类会议)和各种训练班的人员;
(三)各单位认为不宜实行总额包干的执行特殊任务的出差人员。第三条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开支标准:
(一)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的等级标准
项目火车 轮船 飞机 其他住宿费标准(元)
等级标准交通一般深圳、珠海、厦门、
职务 工具地区汕头市和海南省中央国家机 软一一按
关副部长, 席等等实
以及相当职 车舱舱报50 70
务的人员 位位销
中央国家机关正副司(
局)长,以及相当职务
人员。被聘任或任命为
中央和省级机关的部正
副总工程师,局总工程 软二普按
师,高等学校教授,科
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 席等通实
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
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 车舱舱报30 40
;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
之和在180元(六类 位位销
工资区)以上的高级工
程师,高级经济师,高
级会计师,副教授,副
研究员,副主任医师,
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
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
硬三普按
其余人员席等通实
车舱舱报20 30
位位销
(二)表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市和海南省(以下简称特殊地区)住宿费,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
(三)工资制度改革前原行政十四级,高教、科研、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表之一至五)六级,文艺、卫生七级以上人员;按照国务院国发〔1989〕82号文件规定调整教授及相当职务人员的起点工资标准前,基本工资和职务工资之和为160元(六类工资区,下同),现工资标准尚未达到180元的高级工程师及相当技术职务人员,出差已享受乘坐火车软席等待遇,仍维持原有待遇不变。第四条 住宿费开支办法
(一)实行住宿费定额包干人员的出差住宿费,按规定的包干标准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包干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低于规定的包干标准的部分,按50%发给个人。
住宿费实行包干办法后,住宿费收据作为原始凭证交单位财务部门备查。对接待单位有意少收宿费而留有节余的,不发给个人。
(二)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省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可凭车船票据按规定的一般地区住宿费包干标准的50%计发。
(三)出差人员由接等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收据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第五条 交通费开支办法
(一)乘坐火车,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
(二)中央国家机关副部长,以及相当职务的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人员一人可以乘坐火车软席或轮船、飞机一等舱位。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单位司局以上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四)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不分职务(不含副部长级干部及随行一人),一般每人每天可发市内交通费2元,包干使用。出差人员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对出差人员经批准乘坐飞机者,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在出差人员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之外凭据报销。
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发市内交通费。
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党中央有关部门财务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财务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法院行装局,高检院计财局,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各民主党派中央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印发后,我们陆续接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电话咨询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的一些具体问题。为方便操作,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现予印发,请在工作中遵循。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财政部办公厅
9月15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解答
1.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食宿的如何交伙食费?
除接待单位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安排的一次工作餐外,出差人员就餐应当自行解决。接待单位协助安排就餐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相应的伙食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伙食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招待费支出。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如何交市内交通费?
市内交通应由出差人员自行解决。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应当在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内向接待单位交纳市内交通费。接待单位应向出差人员出具接收凭证(不作报销依据),收取的市内交通费用于抵顶接待单位的车辆运行支出。
3.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自己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4.中央在京单位工作人员到远郊区县开展公务活动如何报销差旅费?
中央在京单位工作人员到远郊区县参加会议、培训的,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到远郊区县开展其他公务活动且实际发生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的,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标准报销。统一安排伙食、交通工具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北京市远郊区县是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5.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
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办 1 2 ;
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是什么2021
我国法律对一下费用予以报销:1、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伙食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和流程予以报销。2、员工出差期间如有家人、朋友等提供住宿,没有发生酒店住宿费用,则员工可按照住宿费用的百分之五十报销,需提供出差地、出差期间的发票。3、不同职级员工共同出差,如共同用餐,可按高职级人员的餐费标准报销,超过部分,共同负担。4、《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表》规定的交通费标准不包含往返机场、车站的交通费用。出差人员从市内往返机场、车站的交通费实报实销。3人以内同行的,乘坐的的士时应乘坐同一辆,由其中一人凭票报销。5、如预计出差费用较大,可在办理出差审批同时向公司申请预借款。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中央国家机关差旅费标准是什么2021
我国法律对一下费用予以报销:1、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伙食费用、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和流程予以报销。2、员工出差期间如有家人、朋友等提供住宿,没有发生酒店住宿费用,则员工可按照住宿费用的百分之五十报销,需提供出差地、出差期间的发票。3、不同职级员工共同出差,如共同用餐,可按高职级人员的餐费标准报销,超过部分,共同负担。4、《国内差旅费报销标准表》规定的交通费标准不包含往返机场、车站的交通费用。出差人员从市内往返机场、车站的交通费实报实销。3人以内同行的,乘坐的的士时应乘坐同一辆,由其中一人凭票报销。5、如预计出差费用较大,可在办理出差审批同时向公司申请预借款。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