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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最新政策出台33条规定 (天津最新政策出台 出天津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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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天津最新规定

离开天津最新规定

严格落实进京通道疫情管控工作。在我市主要城际火车站、普通公路以及客运场站设置进京疫情防控查验站,凡离津进京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离市。

我市发生疫情期间,高校校园内如果没有疫情,学生完成7天以上的封闭管理后,按照学校规定和安排,学生可持本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乡,从学校到返乡目的地“点对点”闭环方式返乡回家。

进入天津

1.高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中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低风险区、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重点疫情地区,即经专业机构研判,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疫情发生地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疫情规模较大:出现广泛社区传播风险:存在外溢情形或较大外溢风险:原则上,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所在街道

(乡镇)旅居史人员,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及管控方式,采取与高风险区、中风险区相应的管理方式,或酌情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的降级管控方式。必要时,管控范围调整至重点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旗)。

5.外地来(返)津人员: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人员于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针对京津冀通勤人员,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管控区域类别调整,管理方式相应调整,解除管理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如始终未调整风险区且连续7日未在非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管理政策终止。

7.重点疫情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区人员按照现行政策管理。自8月14日起,因疫情滞留海南人员(不含中高风险

区人员),经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符合返程标准者,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吉安市永丰县、峡江县;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南明区、云岩区: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

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吉林省长春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深圳市福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上述地区以外旅居史的人

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四川省成都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阿坝县: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峡市、崇州市(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

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上述地区以外(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西藏自治区全域:8月1日以来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重

点疫情地区满7日,第1、2、3、5、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同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日(自纳入管理之日计算,具有旅居史人员解除管理可一同解除管理),进行核酸“日检测”,核酸检测阴

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

8.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

天津最近出行的政策

天津最新消息

进入航站楼时,需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并按要求扫描场所码、配合测温;进入航站楼后需全程佩戴口罩。

根据各航空公司与目的地疫情防控要求,需对离津旅客防疫资料进行查验。因此2号航站楼内自助值机设备和自助托运设备目前均处于暂时关闭状态。请旅客前往值机岛值机,以便检查相关防疫资料是否符合要求。网络值机的旅客,防疫相关资料由登机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符合即可放行。

重要提醒:由于各地防疫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您务必在出行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以及航空公司发布的最新防疫规定,按要求备齐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符合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等),以免因材料缺失、有误、过期等原因导致查验不合格而耽误您的宝贵行程。

来津/返津隔离规定

来返津旅客请在航班落地前准备好“一证一码一卡”,即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防疫行程卡,进入航站楼行李提取区时需要查验。对于查验不合格的旅客,机场将以天津市对各地来返津旅客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安排。请来返津旅客在出行前务必时实查阅天津市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天津防疫的最新政策

1.高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中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低风险区、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重点疫情地区,即经专业机构研判,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疫情发生地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疫情规模较大;出现广泛社区传播风险;存在外溢情形或较大外溢风险:原则上,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所在街道(乡镇)旅居史人员,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及管控方式,采取与高风险区、中风险区相应的管理方式,或酌情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的降级管控方式。必要时,管控范围调整至重点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旗)。

5.外地来(返)津人员: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人员于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针对京津冀通勤人员,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管控区域类别调整,管理方式相应调整,解除管理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如始终未调整风险区且连续7日未在非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管理政策终止。

7.重点疫情地区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郊区,黑河市爱辉区;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云岩区、乌当区,毕节市织金县、七星关区;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绵阳市涪城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防城区,崇左市凭祥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宁县、沙坡头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3日,纳入管理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西藏自治区全域:8月1日以来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第1、2、3、5、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同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日(自纳入管理之日计算,具有旅居史人员解除管理可一同解除管理),进行核酸“日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

8.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

天津往返防疫最新政策

离开天津

严格落实进京通道疫情管控工作。在我市主要城际火车站、普通公路以及客运场站设置进京疫情防控查验站,凡离津进京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北京健康宝绿码、天津健康码绿码方可离市。 我市

发生疫情期间,高校校园内如果没有疫情,学生完成7天以上的封闭管理后,按照学校规定和安排,学生可持本校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校返乡,从学校到返乡目的地“点对点”闭环方式返乡回家。

进入天津

1.高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中风险区: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低风险区、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将所在县(市、区、旗)调整为所在乡镇(街道):7天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并做好健康监测。

4.重点疫情地区,即经专业机构研判,市防控指挥部批准同意,疫情发生地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形:疫情规模较大:出现广泛社区传播风险:存在外溢情形或较大外溢风险:原则上,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所在街道

(乡镇)旅居史人员,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及管控方式,采取与高风险区、中风险区相应的管理方式,或酌情采取“7天居家健康监测,于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的降级管控方式。必要时,管控范围调整至重点疫情地区所在县(市、区、旗)。

5.外地来(返)津人员: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抵津后,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人员于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针对京津冀通勤人员,上述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管控区域类别调整,管理方式相应调整,解除管理前进行1次核酸检测。7日内非管控人员中报告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如始终未调整风险区且连续7日未在非管控人员中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管理政策终止。

7.重点疫情地区

海南省三亚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区人员按照现行政策管理。自8月14日起,因疫情滞留海南人员(不含中高风险

区人员),经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核实符合返程标准者,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者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龙凤区、让胡路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区;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吉安市永丰县、峡江县;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南明区、云岩区: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

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吉林省长春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重点疫情地区(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广东省深圳市: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深圳市福田区(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上述地区以外旅居史的人

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四川省成都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阿坝县: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7日内具有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峡市、崇州市(除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

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上述地区以外(除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前3日及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西藏自治区全域:8月1日以来具有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实施健康监测3日,抵津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抵津后3天内完两次核酸检测(间隔满24小时),同住人员同步检测。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离开重

点疫情地区满7日,第1、2、3、5、7日进行核酸检测(单人单管),同住人员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日(自纳入管理之日计算,具有旅居史人员解除管理可一同解除管理),进行核酸“日检测”,核酸检测阴

性解除管理。7日内具有旅居史的人员,离开重点疫情地区≥3日,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含同住人员)至离开重点疫情地区满7日,进行核酸“日检测”(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阴性解除管理。

8.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3天居家健康监测。

天津最新的防疫规定

(一)有来(返)津计划的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天津健康码“绿码”,在完成报备的前提下有序进津。

(二)抵津后,原则上应在设有核酸采样点的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路口等进行“落地检”,最晚应于“抵津后6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在间隔24小时后、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针对京津冀通勤人员,风险区域按照现行政策执行,其他地区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7天内具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抵津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核验制度,抵津后连续3日进行核酸“日检测”(首次检测原则上“落地检”,最晚6小时内,单次采样间隔24小时)。

(四)7天内具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五)7天内具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于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六)相关人员应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要求开展健康管理并开展相应频次的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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