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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区别 (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区别 察举制和征辟制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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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举制征辟制区别,征辟制和察举制的区别

1.察举制是指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将经过考察的优秀人士推荐给朝廷,以备录用,又叫荐举。

2.征辟制指朝廷或三公以下召举布衣之士授以官职,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叫征,三公以下高级官吏聘布衣为自己幕僚属官叫辟。

3.察举制和征辟制的主要区别:汉朝选官制度是察举制和征辟制,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州府和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

4.察举及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

5.征辟,包括皇帝征召和公府州郡辟除,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制度。

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区别是什么?

一、选拔顺序不同

1、察举制:察举制采用自下而上的选拔方式。

2、征辟制:征辟制采用自上而下的选拔方式。

二、方式不同

1、察举制: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将经过考察的优秀人士推荐给朝廷,以备录用。

2、征辟制:朝廷或三公以下召举布衣之士授以官职,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叫征,三公以下高级官吏聘布衣为自己幕僚属官叫辟。

三、特点不同

1、察举制:察举制有利于招徕各类人才;察举制有利于中央集权,这与军功制相比更加明显。

2、征辟制:尽管由此入仕者的数量不多,但它通过皇帝征聘和高官辟除的方式给予应征者以特殊礼遇,可以使得一些本不愿为官的硕学名儒之士加入到封建统治阶层中来,而且统治者也可以籍此沽得求贤之名。

征辟制和察举制的区别

首先,选择顺序不同

1.审查制度:审查制度采用自下而上的选择方式。

2.征收制度:征收制度采用自上而下的选拔方式。

第二,方式不同

1.考试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高级官员向朝廷推荐经过考察的优秀人士进行任用。

2.征收制度:朝廷或三公以下召布之人授官职,皇帝招募社会名流召征,三公以下高官聘布召其幕僚、官员。

第三,特点不同

1.考试制度:考试制度有利于吸引各类人才;考试制度有利于中央集权,这一点比军事制度更明显。

2.征收制度:虽然做官的人数不多,但通过皇帝的招安和高官的罢免,对应试者给予特殊的礼遇,可以使一些不愿意做官的士子、学者加入封建统治阶级,统治者也可以借此获得求才之名。

征辟是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形式,“征”是什么意思,“辟”是什么意思?

汉代察举征辟制度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据重要的地位,它开创了选官制度的先河,并为后来科举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征辟制度作为汉代主要选官方式之一,是适应当时制度环境发展需要特别是选官方式超越与创新的产物,有着较为独特的内涵与品性、严格的标准和资格限定以及不可或缺的考铨机制。征辟制开创了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新途径,是历史的进步。但就其本质而言,征辟制只是封建专制制度下无法消除的一种特权现象,至汉末已经不符合人才选拔和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征辟制度的确立

汉初官吏的选任主要通过军功选位、任子、赀选与积久为官四种方式。军功选位是指依照军士所立战功之大小授予不同等级的爵位;任子是指官僚子弟可凭门第和父兄的功绩得以授官;赀选就是向朝廷交纳一定的钱财得官;积久为官,即凭年资升迁。

西汉初年,刘邦为稳固政权,要求天下郡国举荐贤才,报送京师。汉文帝文帝二年,曾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武帝建元六年,董仲舒建议"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二人以给宿卫,且以观大臣之能”,然后视其才德授予官职。汉武帝把之前不固定 的选贤制度固定下来,正式确立了察举制。

察举制分为特举特科和岁举特科两类。特举特科没有固定的时间,重要的科目有贤良文学、贤良方正、明经、明法等;岁举特科主要是孝廉和茂才。

孝廉是孝子廉吏的简称。举孝廉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孝廉的对象主要有两种: 一是在任的官吏, 一是一般的百姓,只要符合察举的德行标准,便可以被举为孝廉。

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使得儒家思想在封建社会中逐渐成为正统思想。儒家思想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就是“德”。后来由于儒学迅速发展,太学、私塾林立,儒士阶层崛起,为统治者提供了丰富的官源可供选择,于是单纯的“以德取人”过渡为“德行、吏能并举”,察举官吏,既看他的道德水平,又看他的吏治才能。

二、什么是“征辟制度”

征辟制度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即由皇帝或高级官员直接聘请有才干的平民或低级官吏,授职或提职。由皇帝聘请并授职的称为“征”,由高级官员聘请并授职的则称为“辟”。征辟是“征召”和“辟除”的合称,包括“征召”、“辟除” 两种方式。

征召,又称征聘、聘召,是指皇帝以聘诏的名义擢选名士担任高级官员的选官制度。被征者称为“征君”,有应聘与不应聘的自由。汉代征召的对象,一类是硕学大儒、社会名流,另一类是具有一定才能与声望的低级官吏。被征召者一旦接受应征往往委以高职,但多以议郎、博士、谏大夫等政策咨询顾问类的虚职为主。

辟除,又称辟召、辟署或辟举,是汉代中央部署或者地方州郡选用属掾的选官制度。辟召属吏的官员被称为辟主,包括三公九卿、州郡长官等。

征辟制包括中央各部署辟除和地方各州郡辟除两类。中央部署辟除又称“公府辟除”。汉代公府,包括丞相府、太尉府、御史大夫府, 简称“三府”。中央辟署权原先只掌握在“三公”手中,后来太傅和大将 军也可行辟署之权。

东汉时三公以外的九卿及其他中央长官亦可辟除属吏,被辟除者经辟主荐举,一经察举各科,可出补中央官吏或外主州郡。汉初郡守即有辟除之权,元帝时,州刺史开始拥有较大的用人权。被辟除者,可经察举或再经公府辟除实现升迁。

在被辟举者的资格问题上,辟主可以辟举那些曾经因事而丢官者,但是统治者却严禁辟举被禁锢者,一旦 辟主辟召受禁锢者,会遭到严厉处罚。

辟主如果辟举不胜任或有犯罪的,也会受到牵连。这样一种连带责任制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辟主用人唯 亲、唯私和徇私舞弊的发生。

三、征辟制度的主要特征

从擢选人才的类别来看,博学名士和在职或去职官吏同属征辟对象。征辟对象均是某一方面的专才,并负盛名。

作为察举制的补充,征辟的规模一般较小。 征召一般只是皇帝针对某件事、少数人的甄选活动, 事毕而罢,涉及范围较小。两汉历史上,只在汉武帝元光五年和王莽秉政时期发生过较大规模的征召活动。整体而言,西汉时期辟除的规模一般比较小,从征辟对象的升迁来看,无论是公府辟除 还是州郡辟除,经由察举升迁是其终极途径。因此, 人们也通常将“察举制”和“征辟制”合称为“察举征辟制”。

汉代的察举制和征辟制,两相并行,构成汉代选 官制度的主体,二者互相弥补,使得汉代的选官制度 趋于完备。

征辟制有着明确的选官标准,也有严格的限制条件。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征辟制仍是一种重要的选官制 度。这一时期诸曹掾属概由公府、州、郡长官自行辟除,由辟召而仕的佐吏,前程优于吏部铨选。对于征 而不至之人,则有遭受惩罚的风险。

作为两汉一种较为成熟的自上而下的选官制度, 征辟制符合汉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选贤任能、经国治 世的需要,与先秦的世卿世禄制及汉 初军功选位、任子、赀选与积久为官等方式相比,开创了我 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新途径,是历史的进步。

作为察举制的补充,征辟制选拔了大批人才,对当时的社会风尚以及后世官制也有着重要的意义。征辟制的主要弊端在于缺乏客观的评选标准,东汉后期逐渐沦为地方世族豪强争权夺利、发展个人势力的工具,其人才选拔功能不断异化,往往所得非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 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汉代统治者采察举征辟的形式,广泛吸收贤能之士,虽是为了巩固封建中央集 权,但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统治者对人才的重视,而将各级官员属吏的任用权交由各级长吏,这种人事自主权虽有形成政治团伙的风险,但它却有利于调动下级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以及团队协作程度。

征辟制度本质上只是封建专制制度下无法消除的一 种特权现象,至汉末已经不符合人才选拔和社会发展 的规律。

察举制、征辟制异同

汉朝选官制度是察举制与征辟制,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州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察举及选举,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

征辟,包括皇帝征召与公府州郡辟除,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制度

察举 荐举 征辟 有什么不同,白话白话简单一些,谢谢

察举制,汉代重要的选官制度之一,这是一种上级官吏提拔人才的制度,由中央决定人选,对被察举人的家族实力要求较高。举荐制是作为对察举的补充而出现的,目的是能使平民百姓中有才能的人也能为朝廷效力,对被举荐的地方信用和名望要求较高。征辟制是后来出现的选官制,与后来的科举差不多,比如汉武帝征辟天下才子,于是东方朔和主父偃才会有机会进入朝廷,征辟制对个人才能要求很高。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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