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树立部网站26日信息,为增强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疏导住房租赁企业回归住房租赁服务根源,防范化解金融危险,促成住房租赁市场肥壮开展,近日,住房和城乡树立部、国度开展革新委、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度网信办、银保监会六部门联结颁布《住房和城乡树立部等部门对于增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极速开展,市场主体总体颠簸,租金水安稳中有降,为处置居民住房疑问施展了关键作用。同时,局部从事转租运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应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树立资金池,控制房源、哄抬租金,有的甚至应用承租人信誉套取信贷资金,变相展开金融业务。近期,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重大影响住房租赁当事人非法权益。
《意见》从增强从业治理、规范住房租赁运营行为、展开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止套取经常使用住房租赁生产存款、正当调控住房租金水平、妥善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落实市区政府主体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白需要。
在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方面,《意见》明白,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所在市区住房和城乡树立部门备案,并经过住房租赁治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住房租赁企业颁布房源信息时,应当同时颁布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信息。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越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越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归入监管账户,并经过监管账户向屋宇权益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在制止套取经常使用住房租赁生产存款方面,《意见》需要,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展开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生产存款关系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应用承租人信誉套取住房租赁生产存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活动等名义诱导承租人经常使用住房租赁生产存款。金融机构发放住房租赁生产存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存款额度不得高于住房租赁合同金额,存款期限不得超越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发放存款的频率应与借款人支付租金的频率婚配,存款资金只能划入借款人账户,同时强化存款资金用途治理,防止资金挪用危险。
广东省住房政策钻研核心首席钻研员李宇嘉通知中国证券报记者,轻资产的租赁企业更容易产生“长收短付”的资金池行为,“管住了资金,长租公寓的危险就降落了一大半”。打击“租金贷”成为近期监管上班发力的关键方面,而在放鼎力度“堵歪门”的同时也应正当“开正门”,继续在住房普惠金融高低功夫,补上金融服务在这方面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