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企业法人承当怎样的债务责任
民法典规则,法人以其所有财富承当民事责任。所以普通状况下,企业的债务由企业所有财富承当。假设法人代表作为出资人,不照实出资、抽逃出资或许滥用权益形成公司损失的,对公司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条 【法人民事责任承当】法人以其所有财富独立承当民事责任。
第八十三条 【出资人滥用权益的责任承当】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益侵害法人或许其余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益形成法人或许其余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位置和出资人有限责任侵害法人债务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位置和出资人有限责任,回避债务,重大侵害法人债务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当连带责任。
二、公司债务承当的形式
(1)用公司的所有资产来还债,公司资产包含公司的有形资产和有形资产,有形资产包含办公设施,厂房,机器,土地等,有形资产包含专利,商标,债务债务等等。
(2)有限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势,侵害债务人利益,要在出资范畴内对公司债务承当责任。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提供以下证据可以防止承当债务:
(1)提供财务、会计方面的资料作为证据,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征税申报表和地税征税申报表。
(2)放开法院对一人公司的财富状况,委托无关司法会计审计机构启动财务审计,为证实一人公司的财富并未产生财富混淆的状况提供有效的证据。
依据《民法典》的规则,法人以其所有财富独立承当民事责任,所以公司债务由公司所有财富承当。假设法人代表作为出资人,不照实出资、抽逃出资或许滥用权益形成公司损失的,对债务承当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