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开发编程规范: 4.OOP 规约
时间:2022-07-28本文章向大家介绍Java开发编程规范: 4.OOP 规约,主要内容包括其使用实例、应用技巧、基本知识点总结和需要注意事项,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一下。1) 【强制】所有的 POJO 类属性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2) 【强制】RPC 方法的返回值和参数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3) 【强制】所有的局部变量使用基本数据类型。
str = ;
[] ary = str.split(); System.out.println(ary.length);
{ (condition) { .data + ; } { .data - ; }
}
String str = ; ( i = ; i < ; i++) { str = str + ;
}
1) 不允许被继承的类,如:String 类。
2) 不允许修改引用的域对象。
3) 不允许被重写的方法,如:POJO 类的 setter 方法。
4) 不允许运行过程中重新赋值的局部变量。
5) 避免上下文重复使用一个变量,使用 final 描述可以强制重新定义一个变量,方便更好 地进行重构。
1) 如果不允许外部直接通过 new 来创建对象,那么构造方法必须是 private。
2) 工具类不允许有 public 或 default 构造方法。
3) 类非 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与子类共享,必须是 protected。
4) 类非 static 成员变量并且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 private。
5) 类 static 成员变量如果仅在本类使用,必须是 private。
6) 若是 static 成员变量,考虑是否为 final。
7) 类成员方法只供类内部调用,必须是 private。
8) 类成员方法只对继承类公开,那么限制为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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